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种类
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中,我省可提名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条件认真筛选,准确把握所报项目(人选)在国内同行的竞争实力,坚持优中选优,遴选推荐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一)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主体内容一般应曾获得省部级或全国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具有重大科学发现、重大技术发明、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
(二)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2019年度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不能再以相关技术内容申报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
(三)推荐项目不得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
(四)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项目,可按项目所属专业领域通过国家有关专业机构提名。
(五)通过专家提名的项目或个人,请直接与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联系,并在获得提名后向省科技厅备案。省内单位(个人)作为合作完成单位,获得其它省份(或组织)提名的,也应向省科技厅备案。
(六)其他相关要求请认真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及《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均可在国家科技奖励办官方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查看)。
三、提名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项目单位按照奖项类别预先简要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式样见《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填写完成后将提名书和附件复印件合并装订一式1份,由第一完成单位盖章后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奖励办公室。
(二)我厅组织对申报项目及材料进行遴选。遴选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再按相关规定报请省政府正式提名。
(三)我厅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国家奖励办提出提名申请,并在三个工作日后向确定的提名项目单位发送提名号和密码,以便各项目单位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于2020年1月19日前完成在线填写、提交项目材料。提名书及附件材料正式文本一式2份请于2020年2月7日前报送省科技奖励办公室。
(四)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提名工作要求,我厅将对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同时提名项目在各自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内容按《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情况将由提名单位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奖励办公室
佘育生 0591-87881150,林 青 0591-87869718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1108室
(二)国家科技奖励办咨询电话
010-68598465、68598395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