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商务业〔2021〕114号
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商务局:
为鼓励发展网红经济,助力线上促消费,树立我市行业标杆,形成直播带货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直播带货达人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在龙岩市内从事各类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的合法经营者(申报主体近三年无违法犯罪、涉黑涉恶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条件
综合淘宝、天猫、抖音、快手、拼多多、微信等平台的后台数据,对参评人员的年度直播带货销售额、直播带货销售量、粉丝量、销售产品等进行综合认定排名(参与乡村振兴助力农产品带货销售等公益直播活动贡献突出者予以适当倾斜支持),对综合排名前十名的,认定为2021年度“龙岩市直播带货达人”。
直播带货的产品必须具有合法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相关平台规则。
三、申报材料
(一)材料格式
申报材料按统一封面格式(附件1)、A4版面简装成册。
(二)材料内容
1.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及近三年无违法犯罪、涉黑涉恶和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附件2、3);
2.龙岩市“直播带货达人”申报表;
3.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网店首页、直播账号首页、店铺详情介绍、店铺产品介绍、电商平台销售额后台数据(2020年11月-2021年10月)截图等凭证材料(打印并签章确认);
5.参与乡村振兴助力农产品带货销售等公益直播活动的佐证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由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龙岩经开区)商务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直播带货达人申报,申报主体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于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前上报市商务局,并将电子版报至市商务局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发展科邮箱:lyswjdzsw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评审。市商务局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认定,确定排名。
(三)结果公示。对拟认定的直播带货达人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
(四)发文认定。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市商务局党组审议后由市商务局发文予以认定,并授予牌匾。
五、项目申报联系人
龙岩市商务局:黄文秀 0597- 3383933
附件:1.龙岩市“直播带货达人”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2.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3.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和失信行为的声明
4.龙岩市“直播带货达人”申报表
龙岩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龙岩市“直播带货达人”申报材料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