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农职改字第〔2020〕1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

 

  为做好2020年度我市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福建省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农人〔2015〕197号)文件精神,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经济作物、土壤肥料、植物保护、畜牧、兽医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条件的,即符合闽职改字〔1993〕18号、闽农人〔2015〕197号等文件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各申报机构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内按不超过1:1比例进行推荐申报,没有上一级空缺岗位的不能申报。

 

  二、任职年限计算和报送评审材料时间

 

  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中级职务的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止。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中级技术职务材料送审要求

 

  (一)县(市、区)农业职改办提交的材料

 

  1.各县(市、区)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一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表2)一式二份,须打印。正常申报与破格申报应分开填报。表中“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主要业绩”栏,应注明获奖级别、等级、名称、次数和省级以上(CN)及市级刊物文章篇数(限独著或第一作者)。请将《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电子版内容发送到rjk116@126.com。

 

  (二)个人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1.《资格预审表》二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本表内各项内容应如实完整填写,表中所列获奖及发表的文章均须附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封底),一式1份。表中第9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考核单位应对申报者作全面的、实事求是的评价意见,并明确任期内每一年度的考核等级结果,破格申报的任现职期间考核至少要求有一年度为优秀。表中第10页“基层单位意见”栏,应有简单评价并明确“情况属实,同意推荐”。表中第8页“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栏填写“不作要求”。《评审表》应双面打印并如实填写,其中本人申明部分、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和单位推荐意见要用黑色水笔填写。

 

  3.《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见附表1),按表样一律双面打印25份(不得复印)。该表应用A4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晰,字体要求使用仿宋体,字号、行距不得小于小四号字,单倍行距,不要另加附页,并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印章。表中学历栏必须明确第一学历;表彰情况、主要论著和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所填的内容应是详实可靠并附相应复印件作参考印证,无相应复印件作参考的内容不得写入。

 

  4.论文、代表作:

 

  正常晋升者,(1)县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须提交农业技术工作总结1篇;(2)市属农业技术人员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农业类刊物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限独著,不含增刊、专刊、特刊、一号多刊、电子刊等,下同),作为代表作。

 

  学历破格申报者,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其代表作要求同正常晋升者:(1)在市(地)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个人或合作的专业著作或译著(不含编辑出版);(2)经过相当于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的专业学习培训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取得结业证明的。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学历破格申报者,(1)市属农业技术人员须提交公开发表论文2篇;(2)县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需提交公开发表论文1篇;(3)在乡镇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担任助师不少于6年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须提交专业技术总结1篇作为代表作。

 

  正常晋升和破格晋升者的论文代表作都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本专业论文,每篇字数在1000字以上,限独立撰写。每篇代表作应复印件4份,其中,完整复印2份(即含刊物封面、目录、封底),并在代表作封面左上角注明“代表作”(或“代表作一”“代表作二”);另外2份应隐去作者姓名、单位、页眉、页脚,仅保留正文。复印件前附首页(标明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单位及撰写时间),再附一页仅打印论文题目(不打印作者单位、姓名字样)。不作为代表作的其他文章,应完整复印一份,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以备参考。

 

  5.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约、聘书、任职近四年(五年)的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经人事部门盖章确认;民营企业由企业盖章)、继续教育证书学分年度验证、奖励证书等各复印一份并按顺序编写目录装订成册。以上复印件须经县级职改办校核原件加盖印章确认,方为有效。任职期间未达到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的不得申报。

 

  6.业绩成果、实践能力需取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见表3)。

 

  四、答辩要求

 

  破格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及专业转评人员均须参加答辩。答辩范围为代表作内容所涉及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技术操作要点及从事本专业工作基本情况等。答辩时间、地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将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农业职改办对申报材料按要求严格审查把关,以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评审表》中的“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简明表》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在《评审表》第7页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

 

  2.申报材料中,发表论文和其他证明材料等,凡复印件(隐去姓名、单位复印的论文代表作除外)均须经县级职改办或农业职改办核对原件无误后,加盖审核印章。对不符合要求的送审材料应及时退回。若因此延误上报送审,责任自负。

 

  3.申报者要如实提供申报材料,杜绝弄虚作假。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于次年起2年后方可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上次评审未通过的对象,今年申报材料中有新的业绩的,方可申报。

 

  5.评审结束后,不论通过与否,材料均不退还,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6.材料上报后,除市农业职改办或市职改办另有要求外,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附件:1.《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3.《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简明表》

 

        4.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5.评审材料分类标识

 

    

    

  龙岩市农业技术人员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岩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5.doc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