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商务业﹝2020﹞63号
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增强应对副食品市场异常波动和突发事件的调控能力,保障“菜篮子”产品的长期稳定供应,提高“菜篮子”产品安全水平,根据《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岩商务业〔2020〕60号),现就2020年龙岩市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排申报。请各县(市、区)商务局加强与农业农村局联系,全面开展辖区副食品生产基地情况摸排与核实工作。积极组织动员能够对我市“菜篮子”工程起保供作用且符合条件的生猪、蛋禽、蔬菜、肉禽、肉牛、肉羊副食品生产基地(企业)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正式行文推荐。
二、申报时间。凡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龙岩市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的生产基地(企业)均应填报龙岩市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附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公害证书、有效环评文件复印件以及基地现场照片若干,各县(市、区)商务部门需提供申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平台无不良记录证明及无重大安全隐患证明,并于2020年8月7日前将所有材料(一式3份)上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与秩序管理科。
三、择优确定。市商务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商务局上报推荐的龙岩市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企业)进行复审、公示,择优确定。本次确定的市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将优先推荐为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
联系人:林妙莲 联系电话:3383953
附件:1.2020年龙岩市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表
2.2020年龙岩市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办事指南
龙岩市商务局
2020年7月8日
附件1
附件2
2020年龙岩市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办事指南
1 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2020年龙岩市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办理主体、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或标准、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办理程序、申请材料和要求、承诺时限、收费标准、联系信息。
本指南适用于2020年龙岩市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
2 主体
市商务局
3 设定依据
《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岩商务业〔2020〕60号)。
4 申报条件或标准
4.1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市场保供作用明显、产销数据报送及时的基地优先申报。
4.2生猪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通过无公害基地产地或产品认定,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存栏育龄母猪250头以上,符合环保要求,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其他环保有效证明文件。
4.3蛋禽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通过无公害产地或产品认定,年产蛋15万公斤以上,年平均蛋禽存栏量不少于1万羽。
4.4蔬菜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通过无公害产地或产品认定,种植面积连片30亩以上。
4.5 肉禽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通过无公害产地或产品认定,利用规模化圈养的年出栏肉禽10万羽以上,利用山地放养的年出栏肉禽3万羽以上。
4.6 肉牛、肉羊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通过无公害产地或产品认定,具有一定的自繁自养能力,年出栏商品牛300头以上或商品羊600头以上。
5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 办理程序
企业自主申报(2020年8月3日前完成)—县级窗口受理—县级商务局初审和推荐(2020年8月7日前完成)—市商务局审核
7 申报材料和要求
7.1 县级商务部门正式行文推荐;
7.2《龙岩市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申请表》;
7.3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公害证书、有效环评文件复印件以及基地现场照片若干;
7.4 由县级商务部门提供申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平台无不良记录证明及无重大安全隐患证明;
7.5 材料若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8 承诺时限
26天
9 收费标准
无
10 联系信息
10.1业务咨询电话: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与秩序管理科,电话:3383953
惠企窗口,电话:3293159
10.2督查科投诉电话:2529222、市或区效能办投诉电话:2324110
10.3“e龙岩”惠企政策兑现专区网址:(暂无需填写)
10.4惠企窗口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一楼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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