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专利运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龙政办〔2019〕88号)、《龙岩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岩银监〔2013〕211号)和《龙岩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试行)》(龙知〔2014〕26号)等文件精神,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支持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龙岩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
(二)以自有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现已还清贷款的企业;
(三)通过专利权质押贷款,实现质押专利转化运用,企业提供质押的自有专利权应与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相关性;
(四)在同一笔贷款项目中,企业已获得财政贴息资金的,不得再申报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
(五)企业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环保不良企业等失信主体联合惩戒行为,且没有涉黑涉恶记录。
二、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申请企业填写《龙岩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与银行签订的专利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质押合同在相关行政部门的登记备案资料(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福州代办处出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通知书”);
3.银行发放贷款凭证、银行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经企业所在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惠企窗口提交,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二)根据申报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在当年专项经费中统筹确定贴息项目及贴息比例后拨付。
三、贴息方式
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对同一笔贷款项目采取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的办法,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50%,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享受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如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经历多个利息调整点,则《龙岩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中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所经历的最小贷款利息填写并计算。
四、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科技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推荐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 谢晓菲
联系电话:0597-2816533
电子邮箱:lysipo@163.com
附件:龙岩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