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主管部门、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现将《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国科办函社〔2021〕1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为避免多渠道申报,请审核盖章后于4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刻录光盘1份)、技术成果简介表(附件2)等,汇总函复我厅社发处(电子版发到:xiaojf@kjt.fujian.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我厅汇总后,统一推荐给科技部社发司。

  联 系 人:肖俊峰        联系电话:0591-87883248

  附件:1.《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

  成果的通知》

  2.申报单位技术成果简介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