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18〕212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时代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龙政办〔2020〕37号)要求,按照供需精准对接开展2021-2022年度龙岩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认目标

  科技特派员选认要重点围绕服务“三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根据双向选择、按需选认、精准对接的要求,选认市级科技特派员300名以上,带动县级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开展创业和技术服务,实现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行政村全覆盖,推动一二三产业增产增效。

  二、选认对象 

  选认对象须符合《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时代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要求。选认对象包括个人、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三类。已经为农户和乡村提供技术公益服务、创办或领办经济实体和星创天地、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个人、团队和法人单位,优先作为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外籍专家、台籍专家、农村实用人才、高技能人才(含龙岩工匠),并具有相关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经验,不限地域、不限来源(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均可)。鼓励组织部门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与引进人才挂职任副乡镇长(或副科级干部)选认市级科技特派员。乡镇以下(含)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科技服务、推广(无具体服务对象)的科技人员,在所在地开展本职工作相关的,不作为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

  (二)团队科技特派员。鼓励个人科技特派员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要,整合相关科技人才资源,共同进行科技攻关,组团开展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的全方位创业和技术服务。服务同一单位,技术供给相似的科技人员,可整合成团队科技特派员。鼓励台籍科技人员牵头组建市级团队科技特派员。

  (三)法人科技特派员。鼓励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主体与各地政府建立合作关系,牵头组建多学科融合的技术团队,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创业和技术服务。

  三、选认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科技局应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统筹规划,确保实现三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行政村全覆盖。

  (二)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亲自抓好落实,把好选认关,保证科技特派员队伍质量。

  四、选认程序

  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推进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实现“订单式”需求对接、“菜单式”服务供给的目标,打破行业、地域、身份等限制,不拘一格选拔推荐选认对象,开展形式审查。

  (一)认定对象须于2月21日-3月21日登陆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www.lykjcx.cn)“科技特派员”模块登记注册,并按系统页面要求填报有关信息,服务单位地址要明确到行政村。个人科技特派员和团队科技特派员发起人须上传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级技工证书(龙岩工匠)等相关证明材料之一、服务三方协议。法人科技特派员要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服务三方协议。

  (二)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须于3月22-28日登陆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特派员”模块系统对选认对象进行审查,内容包括:龙岩市科技特派员实名登记注册管理系统填写完整性、选认对象资格条件(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级技工证书(龙岩工匠)、相关农业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经验等材料)、已选认为2019-2020年度龙岩市科技特派员的填报工作报告情况、三方协议(个人、团队选认对象须与工作单位、服务对象签订三方协议。若服务对象不单一、范围广等,可与工作单位、县级科技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法人科技特派员须与工作单位、服务对象签订双方协议)等材料,并在3月31日前将龙岩市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从系统导出(盖公章)后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龙岩市科技开发与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心备案,并将扫描电子版发送至:lykjkfzx@163.com。

  (三)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选拔推荐的选认对象,经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市科技局党组(局务)会研究确定,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为市级科技特派员。

  五、工作经费补助申请

  个人科技特派员可申请工作经费,申请补助标准为1万元/年。组织部门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补助标准为5000元/年。

  六、其它事项 

  (一)已认定为2019-2020年度的市科技特派员再次选认,须按认定类别填报个人工作报告、团队工作报告或法人工作报告后,才能继续作为本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

  (二)此次认定对象服务年限为两年,即2021年至2022年。

  (三)已认定为2020-2021年度龙岩市个人科技特派员的57名科技人员不能再重复申报。

  (四)此次认定的科技特派员将纳入龙岩市科技专家库。

  (五)联系人、联系电话:

  廖汉福   0597-3220219 

  黎  舒   0597-3220218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597-2601001、2636001 

  联系地址: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202室

 

  龙岩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1年2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龙岩市个人科技特派员服务三方协议书.docx
附件 2.龙岩市团队科技特派员服务三方协议书.docx
附件3.龙岩市法人科技特派员服务三方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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