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农办〔2021〕3号

  

 

  各有关单位:

 

  “选好、用好、服务好”专家队伍,有效发挥专家的作用,保证客观、公正、高效地完成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咨询和验收等相关技术工作,提升项目全过程管理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田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闽农综〔2019〕127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评审工作的通知》(闽农建函〔2021〕20号)文件精神,现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专家库

 

  (一)入选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好,在评审工作中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遵守保密规定。

 

  2、热衷农田建设事业,具有较强的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3、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精,综合分析能力较强,较了解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

 

  4、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类别见附表中“专业类别”栏)或已从事农田建设工作10年以上的人员(以下统称专家)。

 

  5、年龄在65周岁(含)以内。

 

  (二)申请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意愿参与农田建设工作的专家请认真填写《龙岩市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推荐(申请)表》(附件)。在职专家须填写附表经所在工作单位盖章同意后连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寄送市农田建设站;退休专家由本人填写附表及相关材料寄送市农田建设站。申请材料请于2021年3月底前报送,电子版表格一并发送市农田建设站邮箱:lynfb489@163.com

 

  (三)审核入库

 

  收到申请材料后,市农田建设站主动与专家沟通,重点审核专业项目评审能力等,审核合格后,正式发文确认为龙岩市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专家。

 

  二、专家库管理使用

 

  (一)入库专家要经常性学习农田建设相关政策,积极参加农田建设项目的评审、检查、验收等活动。

 

  (二)选取专家时采用随机抽取方式,如遇特殊情况择优选取。

 

  (三)连续3次不能参加评审活动或连续2次评审意见不能达到审查要求;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将采取解聘、退出专家库、向所在单位通报等方式处理。

 

  (四)专家费依据相关规定发放。

 

  (五)市级专家库由省、市、县三级共享使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帮柱 

 

  联系电话:0597-2300037

 

  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169号农业农村大厦

 

    

  附件: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项目专家推荐(申请)表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附件下载: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项目专家推荐(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