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局直属各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开展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艺术系列(专业)初、中级以及播音主持、新闻系列(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凡符合《福建省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1993〕010号)、《关于福建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旅职改〔2019〕15号)、《关于福建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2012〕22号)、《关于福建省播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广职改〔2012〕21号)、《福建省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宣职〔2008〕1号)文件所规定条件,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艺术系列(专业)初、中级以及播音主持、新闻系列(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时间计算至2021年1月31日。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委托评审函、资格预审表、使用职数审批表各1份。

  (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

  (四)需报送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凡在教育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但须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屏图或学历、学位证书编号);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申报初级除外);③聘任文件或聘任证书;④获奖证书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⑤任现职期间继续教育证书;⑥任现职以来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基层单位推荐意见13份(播音主持、新闻专业提供7份),须由基层单位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业务理论水平、工作能力、主要业绩成果等情况作出评价。

  (六)个人业务总结13份(播音主持、新闻专业提供7份)(需申报人本人签字)。

  (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13份(播音主持、新闻专业提供7份)。

  (八)《评审专业人员论文学术水平、业绩成果、论文答辩综合评价汇总表》打印13份(播音主持、新闻专业提供7份)。

     (九)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原件各1本作为主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复印12份作为备份材料。应选择1篇论文或1本专著作为“代表作”填入《评审专业人员论文学术水平、业绩成果、论文答辩综合评价汇总表》的“代表作”栏。提交的论文复印件应包含封面、封二或封三、目录、全文、封底;提交的专著复印件应包含封面、封二、目录、内容提要、后记、封底等。仅提供编辑部门采稿证明的不予认可。

  (十)所有申报材料统一采用WORD、仿宋GB2312、A4纸打印、复印,其中第(三)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统一采用A3纸双面打印后中线装订成简易本。

  (十一)报送材料装订及要求:

  1.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人员要在《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中,填写近5年考核结果,还须写明“本人承诺申报的所有材料均属实,如有虚报造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签字。申报人所在单位和委托评审单位的职改办或人事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到签章清楚、完整。

  2.主材料。主材料包含前述第(一、二)项、第(三)项(3份)和(四—九)项,签字、盖章后,按顺序排列并用长尾夹组成主材料1份。

  3.备份材料。备份材料一式12份(播音主持、新闻专业一式6份)按顺序排列(每份均含五、六、七、八、九项)。并加盖基层单位公章。

  (十二)电子文档制作及传送要求:

  1.前述第(二、三、七、八)项的表格可从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载。

  2.申报人下载表格后,不得改变原表格格式,并在每个表格名称前加注申报人姓名〔如:(张**)评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即以申报人姓名+表格名称简述(如张**一览表)为文件名,然后按前述第(二、三、五、六、七、八)项的顺序各自打包制作成WORD电子文档。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文件名统一为“张**+单位名称”。

  3.电子档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一致。各单位统一收齐后,需另外汇总填写附件3《评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打包传送至市文旅局人事教育科邮箱lyswljrsk@163.com,不接收其它渠道传送。

       三、其他事项

  (一)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员本人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经所在单位民主评议后,将民主评议结果和公示结果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内。对民主评议结果达不到三分之二赞成票的,不予推荐。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问题的,应认真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推荐。未经民主评议及公示的均不予受理(“基层单位意见”应包含但不仅限以下内容:“×年×月×日召开称职评议会议,应到会×人,实到会×人,经实到会人员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同意推荐的×票,符合规范要求;经×年×月×日--×月×日公示无异议,符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二)提供的复印件须经基层单位和委托评审单位的人事职改部门查验原件,并注明“属原件复印”后加盖基层单位公章,以示负责。未加盖公章的,不予认可。

  (三)申报中级的提交材料时要另外将论文打印13份(不出现作者、姓名、单位)。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月4日-1月15日集中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教育科,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主楼三楼西北面市文化和旅游局372室。

  (四)请提供一张2寸彩照并在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所有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联系人:范丽华   联系电话:0597-3389381

  有关收费事项: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非刑事案件委托检验鉴定费等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告》(闽发改服价〔2020〕470号),自2020年8月15日起废止《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本次参评不收取相关费用。

         

                        

                             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申报人姓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预审表.doc
附件2(中级及以上需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职数审批表.xls
附件3(申报人姓名)评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5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doc
附件6评审专业人员论文学术水平、业绩成果、论文答辩综合评价汇总表.doc
闽广职改【2012】21号播音主持评审实施意见.doc
闽委宣职〔2008〕1号福建省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doc
闽文旅职改(2019)15号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闽文职改〔1993〕010号福建省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实施意见.pdf
闽文职改〔2012〕22号关于福建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doc